党史百年回眸 —— 1931年

发布时间:2021-08-13 11:15:30

根据地的土地革命


随着红军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土地革命广泛的开展起来。在赣南、闽西根据地,毛泽东提出一系列深入进行土地革命的政策和原则。1929年4月,他主持制定兴国县《土地法》,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7月,在他的指导下,闽西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中作出“自耕农的田地不没收”“抽多补少”的原则规定,使闽西300多里的地区分了田,60多万贫苦农民得到了土地。


1930年2月,在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指导下,兴国等6县全境和永丰等县部分地区全面开展分田运动。1931年2月,毛泽东又修改井冈山《土地法》中关于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的规定,肯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


在三年多土地革命实践中,基本上形成一套比较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路线、政策和方法。政治、经济上的翻身,使广大农民迅速分清了国共两党和两个政权的优劣,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革命积极性。他们拥护土地革命、拥护共产党,纷纷参加红军,投身反“围剿”斗争和支援前线、慰劳红军,形成了鱼水相依、血肉相连的党群关系、军民关系。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


在各根据地和红军不断发展的形势下,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选举产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人民委员会主席。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处于被分割状态的各根据地的中枢指挥作用,在政治上也产生了很大影响,推动了各根据地的政权、经济、文化教育和党的自身建设。


九一八事变的爆发和抗日救亡运动的兴起


1931年9月18日深夜,根据不平等条约驻扎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向中国军队驻地北大营和沈阳城发动进攻。这就是九一八事变。第二天,日军占领沈阳。至1932年2月,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沦为日本的占领地。3月,以溥仪为“执政”的日本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在吉林长春成立。


九一八事变,是日本军国主义者长期推行对华侵略扩张政策的必然结果,又是他们为把中国变成其独占殖民地而采取得严重步骤。


九一八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逐渐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国内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动,抗日救亡运动在全国迅速兴起。